帶著有些個晒傷的痕跡,我又回到了涼爽的雪國。五天的邁阿密就像一場夢一樣。還記得第一天在亞特蘭大轉機的時候看到下面搬行李的工人穿著短袖,還有下飛機時迎接我們的棕櫚樹,即使明明是從亞熱帶來的我們現在想起來仍舊不可思議。一採到Miami Beach的地上,我和安倪就開始脫衣服,決定要趕快去大吃大喝,我們都好餓好餓,在那大西洋岸邊填飽肚子,吹著海風,看著夕陽,就像夢一樣。
這趟旅程和去年夏天和小黃去的不同之處在於改為定點移動。每天的計畫就是沒有計畫,睡到自然醒然後吃飯然後去海邊,然後去逛街,然後吃飯,然後喝酒,回酒店睡覺,週而復始。不過這樣晒到的太陽跟去年夏天還蠻不同的,反而是更加刺痛的太陽,晒的肩膀周圍都紅腫了起來。第三天下午的時候,後來下水泡了一下,然後回來繼續晒,一邊看著Never let me go,我彷彿驟入北威爾斯的小鎮,然後又聽著B&S的舊專輯,夕陽已經沒有殺傷力,不小心睡著的那短短五分鐘裡,我以為我回到1999年的夏天的劍橋,身邊有帶著濕氣的草地和永不下山的太陽。2011年的邁阿密,有著性感辣妹和六塊腹肌在身邊晃盪,但我很不情願地帶著狐疑的眼光掃視,我能夠無牽無掛地依靠著的那感覺,只能在不在身邊的東西中找尋。
第四天的時候開車去Key west,這個家鈴曾向我推薦過的小鎮。安閒緩慢的腳步和時尚的邁阿密南灘不同,反而更能感受到一股南國的悠閒氣息,我們幾乎可以走到美國大陸最南端的點,但時間限制之下,只有走到一號公路的盡頭(同時也是起點)順便參觀了海明威的故居,在那裡稍微感受一下"老人與海"的風味氣息。最後一天其他三個沒吃飽的人決定用酗酒寫下他們旅途的據點,用Giant Bulldog。非常有趣的一趟到機場的路途。
每次寫一寫真的都會忘記本來要寫什麼,好像想說,能寫下什麼,就能把那幾天的陽光和暖風的感覺刻畫在記憶裡,但是文筆還是不夠好,總是什麼還是少了點東西。
可能是因為今天看了Blue Valentine感覺又變換了。我現在滿腦子想的都是跟邁阿密無關的事情。跟棕櫚樹無關,跟海風海浪無關,跟club裡面放蕩形骸的搭訕無關,但一直想到的還是那濕氣很重,冷冷涼涼的時候,我才清醒地開始想事情,感受身邊,那不正是我選擇了這個全美國天氣數一數二糟糕的城市的原因嗎。正因為只有他才有足夠的風雪,幫助我沈澱,讓我開始沉靜地,感覺空氣裡一絲一毫的變動,和對世界,對人生,冷酷封閉的時候,腦袋才真正的解放,有著獨到的敏銳觀察力,來支持度過接下來的日子。
結果在晒傷之後,我開始珍惜雪山了。我愛你們,我真想你們。不管你們在哪,我都想念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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