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8, 2009

Don't let your mind stop you from having fun

(左圖感謝網友datorick提供!)

今晚聽了我期待好久好久好久好久的Jason Mraz演唱會,開場前幾分鐘才驚覺這好像是我第一次聽國外歌手來台灣的演唱會...我真是個鄉八佬啊。雖然我們的位子不怎麼樣,但是卻完全無損我享受他的音樂的樂趣,彷彿回到去年八月買了他新專輯的那份喜悅,彷彿回到了池袋的HMV的試聽耳機旁,音樂帶我們去了許多不曾去過或無法再存在於現實世界的時間裡,而這幾乎可以說是第一次我不在乎別人的眼光讓自己完全沈醉於他的聲音裡。在台上帶動唱的那位大叔這麼會扭,在台下的我們怎麼可以讓他專美於前呢?!當然要舉起雙手,大聲狂吼,讓自己達到無法再瘋的極限,不要管這些歌聽起來芭不芭樂商不商業,對我來說,只要那音樂可以帶我回到對我來說有意義的年代裡,那在人生中就始終是值得回憶的旋律 --- Don't let your mind stop you from having fun,沒錯,就是如此,不要讓你的心阻止你享受快樂,這幾乎也是我每每都可在他的音樂中聽見的訊息。

可惜的是位子真的太不佳。我在想,要是我坐的是最前面正中間的區域,他若就在我的面前,唱了'Love for a child'或'Bella Luna',我可能真的會當場掉下眼淚吧。可惜的是他也沒有唱這兩首我最喜歡的他的歌。不過他在encore後第一首就唱了boy's gone這首每次晚上騎車回家就想聽的歌,忍不住對著台上大叫他的名字,不知他有沒有受到大家的干擾聲影響,倒是旁邊的男生很迅速的瞄了我一眼,幹嘛,不行叫喔。

感謝你Jason, 你帶給我們這麼多人這麼多快樂,讓我們和你一起扭著一起古靈精怪的甩弄吉他和音樂,人生的起起伏伏雖然曾在only human時閃過一陣,最後我的決定,還是不讓我的心阻止我享受今晚的一切。謝謝你,我還是會帶著今晚因過操而隱隱作痛的喉嚨繼續期待未來的你:)

Wednesday, February 25, 2009

我看完Jack Dorsey的訪問了!

第一篇

第二篇


這幾天終於趁比較有空的時間把這兩篇專訪看完了,看完才發現訪問是2/19/2009做的,沒想到還蠻近期的嘛!

Jack Dorsey和Evan Williams以及Biz Stone三人一起在2006年創立了Twitter這家公司,在這之前,他是個程式設計師。能夠在部落格,即時通訊系統,電子郵件,手機簡訊....這堆繁複眾多的通訊方式中,看出一塊不曾被注意到的商機,我覺得相當出人意料之外。Jack在訪問中把這堆網路上人與人之間交流的媒介比喻成一座城市裡交通工具,像MSN這種乘載量較輕的似是腳踏車,可以寫一堆比較重要的資訊的部落格則好像卡車。隨著科技日新月異,花招也越來越層出不窮,救護車、計程車、警車...也一個一個出現(老實說我還蠻搞不清楚他們各代表著什麼的?!)但卻沒有人發現這城市少了一項最根本的元素,那就是一個一個的行人,而那正是twitter即將要呈現的功能。

他們用這個平台,提供大家跨越blackberry限制的機會。可能一開始大家會想,我為何要去管陌生人今天午餐吃了什麼鬼,或者今天他家的狗吐了一堆噁心的怪東西這種事?但這正是twitter另一項特色展現的時刻 ---使用者可以看到一堆東西,但是他可決定他即將要'接收'到什麼,這是個由使用者決定的平台,使用者可選擇他要聽到什麼,也可以隨時離開他不想聽到的東西 ;同時,他也可以選擇他要分享什麼,他要寫下什麼。即使是Jack他也能理解新加入者可能的疑問,他並非網路瘋子整天只想探索別人的私生活,即使要follow一個網友,使用者可以當個瘋子隨著時間流追溯到2006年5月時別人在幹什麼,也可以只是因為五秒鐘以前某人辱罵了一位使用者同時也很討厭的流行歌手而繼續follow,有一天發現思想不合也可就此完全不看。

重點不在於twitter的功能有多齊全或多吸引人,而在於,能夠釐清市場上缺乏的是什麼,而將之整合在一項全新的產品中呈現。說實在,不管網路世界還是現實世界,現在的市場都很飽和了,因此越來越需要創新和一顆敏捷的心思,才能穿透迷霧看出大餅中還可以切割的細塊。這篇訪問頗為值得一看(尤其對於有心想創業的人),我個人由於相當無聊,有天可能把它全部翻譯成中文放在網誌上給大家方便閱讀。話說,一切都始於一顆好奇的心,這說的真是再好不過了。

Monday, February 23, 2009

老娘的近期煩惱

1.BBS信箱是壞了喔?怎麼P2都收得到信,P1都空空如也呀??
2.NTS來了,可是無法下定決心到底要when/where考CPA啊??
3.要不要寫封探望信給Elizabeth啊??
4.好多書想看,要買嗎?可是還有沒看完的在架上耶?(We need to talk about Kevin/Haunted/Pet Semetary/Atonement)
5.Jason Mraz的票啦!!!!
6.essay啦!!!
7.頭髮怎麼就是很難整理啊
8.好想死.................
9.肚子真餓啊
10.Tomorrow is another sunrise!(舉白旗投降)

Sunday, February 22, 2009

忘記名字的咖啡店

今天和小黃仔在東區的巷子裡亂繞發現的店,非常的喜歡它,雖然現在我居然連店名都不記得了,但我兩都很喜歡裡頭的氣氛,以後有機會還是會很想再去吧。這家店裡面想幹什麼都可以,想看雜誌,上網,聽音樂,吃飯,吃垃圾食物,喝咖啡,喝茶,喝啤酒,抽煙,玩狗,通通皆可。星期天的下午,稍嫌遲的早餐和午餐和下午三點以後開張的啤酒全當成一餐,和著許多關於私情和長大的話題,原本覺得太熱的天氣,也隨著時間的流逝而偷偷地降溫,應該冷靜的心還是做不到該做的事吧?!曾經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也都不能太鐵齒的發生。我很喜歡看見戀愛的人,那種真情和無心思考其他事的完全投入,真的讓人感動又欣慰。這大概是'戀愛'這件事裡,我最喜歡看到的一種表情了。


真的,是我最喜歡看見的。笑著的臉,傻著的話,還有輕微的歇斯底里和旁若無人,若有似無的空洞眼神,喂!怎麼會那麼有意思?光是看著就夠令人回味無窮了。我並不無聊呀,不是心裡有著一個人就能打倒所有的無聊,因此不要假設沒半個人等號右邊就是枯萎的心靈。看著眼前的臉,和我愛混在一起的人混在一起,和我愛傳簡訊和email的人傳簡訊,和一大群愛漂亮的女生討論哪個牌子的眼線筆最好用,逛在國外用便宜買來的徽章拔掉針頭做成的項鍊的店,聽放得有夠大聲的reggae和electronic和hip-hop和所有吉他彈不出來的旋律,同時笑著不小心罵出來的髒話,我全都愛死了。

我愛死你們了,真的。

45樓的風景真美,就是玻璃也該擦一下吧?!

Friday, February 20, 2009

twitter

我昨天加了這個有趣的小東西。我覺得很值得研究(在商業上),而研究的第一步應該就是深入敵營了解他在做什麼,的確頗為有創意。我看了Jack Dorsey的專訪(twitter的chairman),感覺他是真的在思考的人,我晚點在寫更多心得上來吧。

whoever want to add me, feel free to do so. :)

Monday, February 16, 2009

那小孩說:站住!我要脫隊!

Pierre Bensusan 'L'Alchimiste'

每次聽我都會想哭的。



Don Ross 'Catherine'



電吉他版的更加無情

這真的是很奇怪,有些歌是這樣,不管過多少年都會記得他們,不見得是多麼好聽或其他人聽了也很有感觸什麼,可能跟自己的生活有了什麼連結就變得難以磨滅了,對我來說是這兩個吧,貼切了表達那些日子裡想說的卻又說不出的話,總是令人想到那幾個夜晚在公路上奔馳的雙眼,看見點點微弱的路燈在飛逝,潮溼的雨水黏積在車窗上,並聞著空氣裡瀰漫的草香。至於對話,似乎早已變得很模糊了。

Saturday, February 14, 2009

我心目中的帥哥...

講到喜歡哪種型的男生,好像一直都沒有個固定的答案,這種問題的說法都會一直隨著年紀和看過的電影or電視劇而不斷改變著,但偶爾還是忍不住想來討論一下,這幾年煞到的男演員:

《James Franco》


第一次看到他是在無聊三部曲--the Spiderman裡面主角彼得派克的知心好友,雖然和蜘蛛人有殺父血海深仇,最後還是不計前嫌和蜘蛛人一起變身成特異功能組員打擊社會敗類。非常無聊的劇情,但是哈利卻非常帥,憂鬱但不苦情,悲傷卻又堅強,氣質完全凌駕在主角Tobey Maguire 之上!!但現實生活中,他其實是個很特別的演員,也有著自己的理想和堅持,不怎麼把好萊塢的風花雪月和支持現實生活的金錢看在眼裡,而把自我實現放在第一位。由於大學時主修文學,所以他其實對寫劇本和導演是很有興趣的,在亞藝可以租到他自己執導的〝the Ape〞講的是人和猩猩的一段故事(真是個可愛的文藝青年.....???);他走紅以後還是繼續接演一些配角的角色,但是即使是配角,卻也無損他眼中透露的特殊氣質。最近的作品'Milk'裡,和Sean Penn有著備受討論的男男接吻鏡頭,卻並沒有給人負面的感覺,找James來演這角色真是對了,他那種若有所思的深邃和大笑時流露的天真爛漫應該是男女通吃類型的吧。

《Ethan Hawke》


伊森霍克,真的是我的類型,不知道怎麼講了。雖然我不是看動作片的人,因此少了很多看他片的機會,不過我骨子裡認為他其實是文藝人吧,才會去演像Great Expectations這樣的電影,也才會寫出在Before Sunset裡面那樣看似若無其事其實深刻雋永的對白。但像在科幻片Gattaca裡頭,即使愛情文藝並非重點,與其他角色間的互動還是莫名地流露一種陰鬱感,若不是伊森主演,這片真的會流於俗套,時空交錯也僅只是無聊的噱頭而不成詩歌後點點的星空。可惜他近年的作品都不斷地在重複一些同類型的甚至是不怎麼出色的配角角色,我認為,對Before系列有興趣的人,可以去看看waking life這部動畫,是在兩片中間時同由Richard Linkslater導演的,Jesse和Celine中途也會出現,現在還在硬碟裡我看了再來聊聊感想。

伊森你振作振作呀!!!

《Sam Riley》

我就是對這種病態男毫無抵抗的力量,雖然只看了他一部電影,就完全變成他的fan了!Sam Riley,來自英格蘭,因為Control一片受到注目,同時成為Burberry2008年冬季的代言模特兒,以服飾呈現當年Ian Curtis和他的女友Annik的現代版本。他在Control裡面完全切中我意,有點沒主見,有點喜歡跟隨潮流,結果到最後發現自己失去控制,也無法照顧好身邊的人,只好在音樂裡寫出自己對生活的感想,沈溺藥物煙酒,完全是個脆弱到不行的真實人類!Sam非常適合黑白影像,我甚至有點無法接受他的彩色照片,感覺好像屍體走出棺材了。希望他新的一年裡還能繼續有作品推出。

寫到這裡,我不禁覺得,我是否對詹姆斯迪恩類型的男子沒有抵抗力呢?前面兩個長得就非常像的,後者則是有種氣質類似,因此我再公布一枚有趣的發現.....

Kevin Dillon


誰是這位仁兄?正是我目前最沉迷的美劇'Entourage'中aka Johnny "Drama" Chase的Kevin Dillon。話說,他的長相也完全就是迪恩類型的嘛,可是Drama這個角色呢.....簡直是愚蠢斃了,一點都無法使人有遐想空間!如果還有看過'Viking Quest'的話,就會覺得他更加白痴了,都已經過了那麼久的影集,還每次都自以為是的對影迷舉手做出"Victory!!!"的動作.....不過如果沒有Drama這個愚蠢配角,還有每次和Trutle鬥嘴的白痴台詞,這部可能也會失色不少,也襯托不出其他人的有趣和沉穩了。好吧,勉強把你放在這兒,算是迪恩大家族。話說回來,他倒是有個叫做麥特迪倫的哥哥....這跟Drama的身世真的非常異曲同工,兄弟是好萊塢大明星,自己是載浮載沈的電視劇演員,哈!幸運的是,Entourage的收視率應該有比Five Towns好很多吧?!(自己亂猜)


Thursday, February 12, 2009

Brown sugar

《Brown Sugar》
"Gold coast slave ship bound for cotton fields
Sold in a market down in New Orleans." -- Rolling Stones

《Tommorrow Never Knows》 
"Turn off your mind, relax and float downsteam,
it is not dying, it is not dying.
Lay down all thoughts, surrender to the void.
It is shinning, it is shinning..." -- Beatles

《Electricity》
"I said electricity
Let it rain all over me
Let the light be forever green
I'm playing with fire if you know what I mean
I need someone to help me
Turn it on." -- Spiritualized

《將進酒》
"鐘鼓饌玉不足貴,但願長醉不願醒。
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 --李白


有一顆破碎的心的古今中外的藝術家,你們的孤獨和寂寞是自己創造出來的,我從不怪那些把死詩人和香煙酒精毒品當好朋友的人,有時原因就是結果,結果就是原因。因為我們回家時不會看到煙霧繚繞的爸媽和漂浮在空中的自己,這黯淡無趣的現實生活才襯托出超脫與迷幻的價值。

保持腦袋和身體的健康

最近覺得,這樣真的很暢快呢。

首先是身體的健康。還記得不到半年前,我還每次月經來都會一把鼻涕一把眼淚,一定要衝到房間裡變身成狼人個三四個小時死一死才能回來正常的生活,而且不管是不吃冰,不吃炸,月見草油,中將湯,四物雞精,我就像神農氏嚐百草一樣什麼都試過了!但是也很悲慘,因為沒一個對我奏效,不管吃什麼經痛還是痛得要死,不吃止痛藥完全無法正常生活。直到我去上了瑜珈課---一個禮拜兩次,一次90分鐘,只跟一場足球一樣的長度而已,經痛居然就此神奇的消失。而上到現在,除了這個主要功效,我也發現我在這項運動上的進步。我一直不是一個筋骨柔軟的人,但是就像老師說的,每個人每天每個時刻的柔軟度都不同,所以也不要因為一時的酸痛而放棄。一開始我用力壓也只有指尖碰到地板,雖然才只有約半年光景,我除了手掌全可放在地板上,甚至手肘也可以彎,背也可以努力往前推(其實這才是最重要的部份),讓胸更靠近膝蓋或小腿。一開始後仰也是搞得呼吸困難,上氣不接下氣,但現在居然可以接近正常呼吸的做後仰動作了,也許對某些人來說不算什麼,對自己來說卻是莫大的進步。更重要的是,每次做完都會有種暢快感,會覺得心情很好,可能是腦子因為突如其來的運動量而分泌某種酵素導致???

而且禮拜二跟熊去打網球,好久沒打喔!幸虧熊找到了這個還不錯的地點讓我們可以重拾球拍,也幸好一直都打得很爛所以也不會因為太久沒打而退步很多.....但那天跟熊說,好像也沒有其他球類可以期待,所以還是把重點放在網球好了,畢竟瑜珈只是練肌肉耐力這些,心肺功能還是要靠球類或跑步加強。不知道無頭蒼蠅式的打法到底會不會有長進,再觀望一陣子看看吧!哈!

腦子的活絡健康也是一件很棒的事,雖然我不是一個愛念書的人,但不代表我不喜歡接受新知識,而我最近的熱門討論項目大概都圍著英文和電腦兩項打轉。並不是特別愛英文,嚴格說來,我應該是熱愛各種語言,只是因為學英文最久,有著一定水準和成就感,學起來是最得心應手。我覺得語言真的是很神奇的玩意,人和人之間,不應該讓語言成為彼此溝通的障礙不是嗎?有那麼感覺和想法,只有透過某種特定的語言才能傳神的表達,我很不喜歡那種因此而缺了一塊角的結果,因此,無法克制自己一定要去了解那些爆笑,諷刺,尖酸,還有悲傷的特殊辭彙的意義。文學,電影,還有音樂,如果因為語言造成模糊的障礙或意義的曲解,簡直是太可惜了吧?!因此,我正在以朝追尋最根本的意義為目標前進著。

然後,我想我本來就是電腦怪人吧?!雖然我不是宅男那種程度的,可是就像蓁蓁上次在光華說的,以女生來說妳已經懂太多了吧(當時只是追問了一下店員IDE和SATA的差異...)當然,我對硬體沒什麼太大興趣,那些無聊的東西留給還要考BEC的人去研究就好了,我只是喜歡在網路世界搞些個人私密,還有利用電腦做更多貼上高科技標籤的夜長夢多幻想,並且營造一種充滿格調的生活品味。為了達到那樣的目的,為自己增長更多電腦相關知識和技能是很必要的!現在這樣的時代,掌握資訊越多的人就是贏家,祕訣也沒什麼,答案就長在自己嘴上,好奇就問,迷惑就查,如此而已嘛,不過常常搞到天亮沒睡,好像跟第一段身體健康有點抵觸說。

目前我放在待辦事項的兩件願望,法文網頁設計。雖然好像放很久了,就算長程目標吧?!希望他們是很好玩的東西耶!!!

Sunday, February 8, 2009

Before.....

我最近比較閒,雖然一時間硬碟裡多了很多部電影,可是真的有在看的卻沒幾片,我甚至還花個幾個晚上斷斷續續地,把Before sunrise和Before sunset這兩部片又看了一次(已經忘記是看第幾次了吧)而我每次看,雖然都隱隱約約知道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事說些什麼話,但每次卻都還是覺得回味無窮,甚至有時還要按暫停稍微消化剛才的對白,否則似乎覺得1%的不了解都讓我可惜。

因為一開始是倒過來看的,所以按照順序看有一種很有樂趣的感覺,就像裡頭的角色說的,九年前的事情感覺竟然像兩個月以前吧,九年前的我們都在幹什麼呢?我差不多就是那個在劍橋的HMV買三張特價的Belle&Sebastian和Offspring,穿著涼鞋和短褲拿著傳統相機到處稀罕而亂拍的17歲女孩,還沒有失戀的經驗,一邊騎腳踏車一邊聽we rule the school裡的長笛演奏,順便幻想一下被一個陌生男孩親吻的可能。九年後的我們又做了什麼?雖然還沒到結婚生子的年紀,但是也有些可供為文造情的歷史了,知道什麼是心痛,知道什麼是激情,知道什麼是麻木,對某些人懷恨在心,對自己充滿懷疑,生命充滿確定和不確定,對於九年前的自己做的某些事情感到後悔,可是其實又滿足於歲月增長帶來越來越能了解珍惜某些事物的感覺。

我懂那對浪漫愛情的點滴情愫依戀,也對生命的無常和現實的妥協感到無奈,我甚至也懂對音樂的品味,對流行的感覺,對社會的批判,解決自己真正的慾望,與身邊的人的交談,享受生活,咖啡店,公園,貼滿牆壁的相片,回憶,酒,煙,手機,吉他,唱片行,圖書館,腳踏車,永遠的銀質耳環,太多太多東西,生活裡滿滿的,都是一堆東西,消費性的,精神面的,歇斯底里的,充滿幽默感的,沒有道德觀的,憤世嫉俗的,自我意識的,骯髒的,低劣的,富有優越感的,譏笑式的恭維,紛亂的。我了解什麼是改變,不是帶著悲傷的背景音樂的過程,僅只是背負著該盡的責任,就像早上吃豐盛營養的早餐,下午五點以後來杯啤酒一樣是應該的。並沒有帶有感傷的成份,也沒有悲劇英雄式的淚流滿面,只是隨著時間的點滴流逝所做出的最自然的反應罷了。

說不定那時會怎樣,對,可是不重要。剛剛那幾個小時曾經和某些人說過的話和一起做過的事,為什麼會那麼在意,或者,為什麼會那麼不在意?或者,在意或不在意,都只是那個瞬間那個地點而已,之後若沒有人再提起,是不是就會消失在這宇宙之間了呢?如果,再一次和妳討論這個話題時,我們無法再見面了,那我們是會討論最近台灣有出現什麼樂團,最近遇見的男孩子,最不喜歡的人格特質,還是會繼續討論宇宙的奧祕呢?同樣的地方裡不同的時間裡,還有人帶著要求一個認同的表情問我的問題,還有人拉著我的手要我否定著他人的在意,要是沒有人記得,那又會如何呢?

到最後有把錢寄給酒吧的老闆了嗎?

喜歡的時間總是那麼短,痛苦的時間總是那麼長,九年耶,那也只不過是一瞬間而已呀。所以,我只要想著這些,其實也沒那麼難過了吧?!

Saturday, February 7, 2009

壞的情節

她說,
感情在某個情節生壞並不可怕
可怕的是人帶著生壞的心
走到別的情節裡 於是又一個
又一個壞情節壞感情壞的心壞情節…
到最後是情節壞了還是感情壞了
還是心壞了


一連串反覆流竄的錯誤,有時根本讓人無法判斷到底該怎麼繼續判斷。那彩虹的是你,燦爛是你,壞的是我,但我並非想念著你,我只是惦記著從前的好,而且我無從再有能力判斷該怎麼繼續待人。像他曾對我說的“妳不應該改變妳自己“,我喜歡這句話,但是,我其實失去了那樣的自信再持續給。現在一切都很好,一切都在控制範圍裡,可我事實上帶著生壞的心在未來的日子裡,那是我怎樣都揮之不去的陰霾。

我心不死,可我只用了80%的力氣生活著,我想像從前那樣對一個人喊“寶貝“。